2012年5月22日 星期二

終於,我還是遇上這個問題,死刑!


終於,我還是遇上這個問題,死刑!

昨晚兒子問我:爸!你贊成死刑嗎? 我們是不是應該有比死刑更好的方式?

我的心情頓時激動了起來,我登時想到了前天被一個假釋犯拖到地下室殺死的年輕女老師,為甚麼我們不問問她對於這個問題有什麼看法呢,可惜的是,我們都已經沒有這個機會再去與這個無辜至極的靈魂討論這個議題,或者,我心裡想著,這還要討論嗎,她蒼白的靈魂會這麼咆哮著。

我告訴兒子,以這個例子來說,或是其它的許多例子來講,我說:這人已經盡全力(殘暴的殺了一個人)來向全世界證明他其實真的不是人,他只是長得像,但絕對不是。

所以,我們要在這個事情上為這樣的生物維護甚麼樣的權益呢,我認為,那就是有尊嚴的在刑場付出它的生命,來誠心的證明它的懺悔,而不是在牢獄中苟活,踐踏受難者以及自己生命的尊嚴,我提到了尊嚴,是的,不是人,但你還可以擁有一點點的尊嚴,拿命來換並且將這唯一的尊嚴,還給那個死去時滿身污水塵土,全身腫脹的受害者,那是你在奪去她性命時另外也奪走的,該還吧!?這是死刑犯的權益,也是我可以想到我們應該要全力維護的。

至於反對死刑的人呢?我沒有等到兒子提出這個會污染他嘴的名詞時,我就先為他提出這個問題。我說兒子啊,這些發生在受害者身上的事情,沒有一樣是我希望發生在你身上的,我也不能接受任何人可以任意取我性命,淫我妻小,奪我錢財,若是要費除死刑,我是絕對不會無條件接受這個道德上金光閃閃的提議的,請廢除死刑的人聽好了。

這些廢死的人們,請你們盡全力做好確保每一個國民都在健全的家庭,慈愛的雙親,溫暖的三餐下成長成一個心智健全的人,這遠比你們將道德光環建立在滿身污泥四肢不全並且毫無尊嚴的死去的橫死著身上,要來的道德太多了不是嗎?很難對不對?那就不要怪我說在這個議題上,你們盡挑些簡單的事情作。

另外,請你們在進行廢死大業之前要先明志,自古有志之士坐大事前都要先來這麼一下的,我敦請你們至少要維持一下這樣的傳統,坐大事沒有不拋頭顱撒熱血的,請你們在大門前以及胸前掛上明志牌,內容大致註明: 請針對我的家人,絕對不要找到別人,想殺就殺,想姦就姦,想搶就搶,我!都會原諒你!!至少你不會被叛死刑。   如何?夠感人肺腑了吧!   你心動了嗎,要行動了嗎,即便是這樣,我還是會極端的鄙視你,因為在這個攸關人命的事情上,你終究不會把自己的名字放在最危險的位置,這塊牌子上面,並且自豪的四處張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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